上海黄浦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详细流程
办理时限:
1、文艺表演团体设立许可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;
2、剧场营业性演出许可(国内演员)许可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;
3、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许可(国内演员)许可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;
4、体育场馆、广场、商场等其他场所营业性演出许可(国内演员)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;
5、募捐演出和公益性演出许可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。
政策依据:
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、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
受理部门:
黄浦区社会文化市场管理所(中华路990号812室63763208)
受理范围:
1、文艺表演团体设立许可;
2、剧场营业性演出许可(国内演员);
3、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许可(国内演员);
4、体育场馆、广场、商场等其他场所营业性演出许可(国内演员);
5、募捐演出和公益性演出许可;
6、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备案;
7、个体演员、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。
申办要求:
(一)文艺表演团体设立许可:
1、应当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、器材设备。
2、申请材料:
1)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表;
2)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3)法人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;分支机构提供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;
4)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;
5)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书面声明;
6)住所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。
(二)在剧场进行营业性演出的许可:
1、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、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出场所。
2、申请材料:
1)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;
2)演出举办单位的《营业性演出许可证》副本或《演出场所备案证明》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;
3)演员身份证明材料;
4)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;
5)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;
6)演出节目单及与演出节目单对应的文字、视听资料。
(三)在娱乐场所进行营业性演出的许可:
1、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。
2、申请材料:
1)载有演出名称、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员名单的申请书;
2)演出举办单位的《营业性演出许可证》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;
3)全部演员有效身份证;
4)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;
5)《文化经营许可证》;
6)演出节目单及与演出节目单对应的文字、视听资料。
(四)在体育场馆、广场、商场等其他场所进行营业性演出的许可:
1、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。
2、申请材料:
1)载有演出名称、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员名单的申请书;
2)演出举办单位的《营业性演出许可证》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;
3)全部演员有效身份证;
4)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;
5)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、应急疏散预案;申办临时搭建舞台、看台的还需提交安全、消防批准文件;
6)演出节目单及与演出节目单对应的文字、视听资料。
(五)募捐演出和公益性演出许可:
1、募捐义演的演出收入,除必要的成本开支外,必须全部交付受捐单位,募捐义演结束后10日内演出单位或个体演员应当将演出收支结算报审批机关备案;
2、募捐演出举办单位、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员、职员,不得获取经济利益;
3、申报材料参照营业性演出项目。
(六)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备案材料:
1、备案表;
2、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;
3、消防、卫生批准文件。
(七)个体演员和个体经纪人的备案材料:
1、备案表;
2、营业执照;
3、个人身份证;
4、艺术表演能力证明或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。
注: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